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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管理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拟建立养老服务队伍激励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 2022-10-19 13:33  |  作者 E公司  |  阅读 14
为加强深圳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推动深圳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圳起草了《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补贴对象为:高等教育院校、中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在毕业三年以内进入深圳市依法许可设立或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和养老护理技能岗位工作满三年,且持国家认可岗位相关职业证书的,享受一次性入职补贴。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医师、药师、护士、技师)及老年社会工作者等。在养老机构内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一年的持证养老护理技能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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