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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租房消防要求征求意见 按需设电动自行车统一充电场所
发布时间 2022-10-18 18:33  |  作者 亿欧  |  阅读 14
《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正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出租房屋应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统一充电和停放场所,并就充停场所设置在室内、室外两种情况分别明确了相应的布置条件。同时,充停场所的电源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应具备充满电或发生故障时,自动切断充电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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