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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关于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01 17:12  |  作者 亿欧  |  阅读 17
商务部网站1日发布《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告2022年第31号 关于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满足以下所有特性的高压水炮以及为此专门设计的主要部件及配套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出口:(一)最大射程大于等于100米;(二)额定流量大于等于540立方米/小时;(三)额定压力大于等于1.2兆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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