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晓黎受审
发布时间 2023-04-26 15:22 | 作者 企查查 | 阅读 88
4月25日上午,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晓黎受贿一案。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晓黎担任甘肃河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省洮河九甸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设备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股份等财产性利益,价值人民币共计347.4221万元,产生孳息152.873922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25日上午,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晓黎受贿一案。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晓黎担任甘肃河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省洮河九甸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设备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股份等财产性利益,价值人民币共计347.4221万元,产生孳息152.873922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