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李松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 2023-04-25 16:42 | 作者 企查查 | 阅读 28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9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李松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建行哈尔滨农垦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总经理,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办理贷款、申请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2012年,李松担任建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期间,在办理贷款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3455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李松的刑事责任。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9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李松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建行哈尔滨农垦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总经理,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办理贷款、申请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2012年,李松担任建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期间,在办理贷款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3455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李松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