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因多年财报存虚假记载等,收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3-05-03 16:36 | 作者 企查查 | 阅读 34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对时任海伦哲副董事长、连硕科技总经理杨娅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海伦哲董事长、连硕科技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时任海伦哲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连硕科技监事栗沛思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尹亚平,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连硕科技董事田志宝给予警告,并各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当事人杨娅作为时任海伦哲副董事长、连硕科技总经理,主导、策划、指挥、实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行为,导致海伦哲连续4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杨娅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对时任海伦哲副董事长、连硕科技总经理杨娅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海伦哲董事长、连硕科技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时任海伦哲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连硕科技监事栗沛思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尹亚平,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连硕科技董事田志宝给予警告,并各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当事人杨娅作为时任海伦哲副董事长、连硕科技总经理,主导、策划、指挥、实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行为,导致海伦哲连续4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杨娅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