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因虚增收入、利润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发布时间 2023-06-02 18:55 | 作者 企查查 | 阅读 27
航天动力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责令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朱奇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航天动力副总经理、工程开发中心副主任、航天节能总经理韩卫钊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随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航天动力财务管理金群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郭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周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谭永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航天动力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责令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朱奇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航天动力副总经理、工程开发中心副主任、航天节能总经理韩卫钊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随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航天动力财务管理金群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郭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周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谭永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