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时任实控人遭处罚等重大事项,公司及董事长等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发布时间 2023-05-30 20:04 | 作者 企查查 | 阅读 24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王雅珠、肖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5号)。董事长王雅珠、时任总经理肖夏在任职期间内,未及时组织、督促披露控股股东东方恒正和大股东上海睿鸷持股被冻结事项,直至2021年12月29日和2022年1月1日才披露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时任董事赵玉华被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政处罚事项,直到2022年4月22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王雅珠、肖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5号)。董事长王雅珠、时任总经理肖夏在任职期间内,未及时组织、督促披露控股股东东方恒正和大股东上海睿鸷持股被冻结事项,直至2021年12月29日和2022年1月1日才披露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时任董事赵玉华被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政处罚事项,直到2022年4月22日才披露上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