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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5 15:45  |  作者 企查查  |  阅读 70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明确全省参加国家第八批药品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2023年7月10日起全面落实集采中选结果。本次集采药品落地执行后,山东省执行的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联采药品数量将达到466种,高值医用耗材达到23类,药品平均降价50%以上、医用耗材平均降价70%以上,已节约患者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超过428亿元。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明确全省参加国家第八批药品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2023年7月10日起全面落实集采中选结果。本次集采药品落地执行后,山东省执行的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联采药品数量将达到466种,高值医用耗材达到23类,药品平均降价50%以上、医用耗材平均降价70%以上,已节约患者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超过4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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