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建设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设计符合高收益特征的交易机制与系统!

文章披露:
1.某市国资平台公司原总经理陈某,与“资金掮客”合谋,在陈某管理的国资平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过程中,通过签订虚假融资服务协议,虚构所谓的“服务费”“中介费”,利用“资金掮客”和“开票机构”套取侵吞公款,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达上千万元。
2.某市国资平台公司中期票据发行不畅,该公司投资发展部原经理助理徐某将自己的校友、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蒋某某推荐给公司原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某,计划财务部原高级融资主管顾某。对接过程中,赵某、顾某、徐某与蒋某某约定,一旦蒋某某的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被采纳,就给她顾问费。后该中票成功发行,蒋某某在收取顾问费后,按约定向赵某、顾某、徐某三者行贿120万元。
上述案情与中证协此前通报的六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具有相似性,如通报提及某证券公司员工刘某某在债券承销过程中,明知并协助他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关系拿到债券份额,获取非法利益。上述案例表现出,当事人与“掮客”相互勾结或者充当“掮客”获取不当利益/非法利益;体现出以案为鉴,警示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个别国有平台公司管理人员与“资金掮客”等内外勾结,虚构交易环节串通作假,违规支付高额中介费联手骗钱
2021年12月,常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常州市国资委梳理了全市国有平台公司近年来的融资发债情况,并联合审计部门进行分析研判,重点关注存在融资成本高、支付异常中介费等情形的融资项目,从中发现了一些疑点问题,随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发各辖区纪委监委核查,挖出了一批线索,办理了一批案件。陈颖欣,江苏科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任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楼新城)总经理。收到陈颖欣的问题线索后,办案人员对其在钟楼新城任内融资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我们发现陈颖欣任内融资十分频繁,两年时间里共操作了55项融资业务,其中多笔存在支付高额财务顾问费等异常情况。”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王会堂说。经查,2016年初,陈颖欣与“资金掮客”杨某某合谋,在一笔融资业务中虚设融资服务环节,虚列“财务顾问费”,共同骗取了数百万元公款。尝到甜头的陈颖欣,通过自己在某商业银行工作的朋友黄某联系了新的“资金掮客”和“开票机构”,以同样的虚列手段再次骗取巨额公款。先勾结“资金掮客”,再虚构所谓的“服务费”“中介费”套取侵吞公款,以融资项目为掩饰的“敛财术”逐渐浮出水面。陈颖欣在钟楼新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发展融资过程中,通过签订虚假融资服务协议,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达上千万元。常州市钟楼区纪委监委在处理钟楼新城融资费率过高、支付较高中介费等问题线索时,利用区纪委监委大数据查询研判中心对中介、顾问服务费账单等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和关联分析,发现一笔180万元的顾问费存在疑点。“收到这笔180万的顾问费后,收款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从上海赶赴常州,并在常州某银行提现140余万元。当天跨市取现,我们判断这背后很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问题。”钟楼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郭许伟说。2018年,钟楼新城计划发行5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业务由钟楼新城原总经理助理赵宁分管,计划财务部原高级融资主管顾闻斌具体负责。起初,中期票据两次发行都不顺利。当年10月,投资发展部原经理助理徐飞将自己的校友、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蒋某某推荐给了赵宁和顾闻斌。在对接过程中,赵宁、顾闻斌、徐飞与蒋某某约定,一旦蒋某某的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被采纳,就给她顾问费。而蒋某某也暗示,事成后一定不会“亏待”三人。在赵宁等人不遗余力的推动下,蒋某某的发行方案被钟楼新城采用。2018年11月,钟楼新城5亿中票成功发行,蒋某某顺利拿到180万元顾问费。蒋某某也兑现承诺,将180万元顾问费中的120万元送给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