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因期货交易发生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等
发布时间 2022-03-10 15:26 | 作者 同花顺财经 | 阅读 20
3月1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金字火腿(002515)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局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金字火腿存在以下问题:期货交易发生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公司收到大额员工赔偿未及时披露、会计处理不规范导致三季报披露不准确、超额保证金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此外,金字火腿的期货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存在对账户缺乏有效监管、操作授权管理不到位等缺陷。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施延军、吴月肖、王启辉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