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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双11”反套路攻略,呼吁消费者“剁手”前保持理性
发布时间 2020-11-03 13:16  |  作者 新京报  |  阅读 48
今天(11月3日),中消协通过梳理近年来“双11”“6·18”期间的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消费指南,提醒消费者“反套路”。直播带货陷阱多,“定金”难退需谨慎。如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新京报快讯(记者 戴轩)随着“双11”的临近,各商家又开启了新一轮的大促活动,尤其是线上商家,推出了多种多样的促销手段,让广大消费者眼花缭乱。今天(11月3日),中消协通过梳理近年来“双11”“6·18”期间的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消费指南,提醒消费者“反套路”。

直播带货陷阱多,“定金”难退需谨慎

今日,中消协发布“双11”购物消费提示,首先“点名”直播购物。

中消协介绍,近年来,随着网购消费升级的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2016年开始,“直播+电商”成为一种新兴的网购引流方式。有数据资料统计,2019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338亿元,今年,受到疫情影响,直播购物越发受到追捧。

但直播带货背后有不少不规范之处。如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优惠活动水分多,也是历年来类似大型促销活动中饱受诟病的问题。

有消费者反映,其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共抢到了900多个红包,但实际优惠金额累计不到10元;有的商家使用“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用语,实际上是“先涨后降”的套路。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平台与商家推出商品预售的促销模式,以支付定金能够享受优惠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商家违约,则返还消费者定金的双倍。

此外,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订单合同违约、促销广告骚扰等问题,也频频被吐槽投诉。

提醒:购物前可先清点自家库存,非必要不“剁手”

中消协提醒,面对促销活动,消费者首先应该保持理性,根据实际需求选购商品,面对“清库存”大促时,别忘了先清点一下自己的“库存”,不要再购买不需要的物品。

购物时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商家进行交易。不要贪图便宜登录陌生网站或者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进行私下交易,以免吃亏上当。

对于商家作出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不要轻信,购买前货比三家,对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

选择预付定金方式来享受商品优惠的,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权衡利弊,确认值得购买后再下单支付。定金支付后,要及时关注商品进展,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尾款,避免因违约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在支付尾款时还要留意支付的金额是否与当时承诺的优惠一致,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

收到商品时,应当“先验后签”,尤其是贵重物品和易碎品。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者与约定严重不符的,消费者有权拒签。

此外,还应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不轻易向商家授权;注意留存购物证据,为依法维护权益提供保障。

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以及平台进行沟通,如联系不上或者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12315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 戴轩

编辑 白爽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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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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