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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明确IPO审核计时 保荐人不得拖延回复
发布时间 2022-07-26 01:46  |  作者 同花顺财经  |  阅读 73
据证券时报,近日,记者从投行人士处获悉,有个别保荐人或发行人利用规则漏洞拖延回函时间。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为此明确,保荐人原则上应在收到审核部门修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审核问询回复及相关申报文件,若确有必要,可以提交延期申请,原则上延期同样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如果延期后仍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问询回复及相关文件,那么深交所将恢复发行人端计时。有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对投行和发行人的回复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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